雲林縣地檢屬檢察長劉家芳﹐面對因羈押雲林縣長蘇治芬而在法院前抗爭的數百位支持者﹐公開喊話﹕我不是國民黨養的狗﹐也不是民進黨養的虎。我是領納稅人的薪水﹐不是領哪一黨的。誰貪污﹐就辦誰。

好一個正氣凜然的檢察長。不畏地方勢力與民進黨支持者的抗議﹐以納稅人公僕的身份﹐依法為全體雲林縣人民辦案﹔他真是台灣司法獨立的表率。

對於璟美公司賄賂官員案﹐劉家芳強調絕無民進黨所說的"未傳先拘"這回事。劉家芳說此案從去年六月開始調查﹐今年七月收網。因為羈押中的明信營造董事長葉安耕轉為汙點證人,已經供出全部情節。但是葉安耕羈押期限到本月十日﹐一旦放出﹐有與蘇治芬串證的可能﹔檢方證據確鑿﹐才將蘇治芬收押。同案的另一被告環保局長黃揮原﹐已坦承受賄認罪協商,並繳回五十萬元賄選款。

看來檢察官收押蘇治芬並無不法之處﹔收押過程也毫無民進黨所控訴的程序問題。倒是蘇治芬被收押時將銬上手銬的雙手舉起﹐與民進黨公開指責政府司法追殺﹐並鼓動人民包圍法院﹐這些公然向司法挑釁的動作﹐實在是對民主制度最大的諷刺﹐也是台灣的不幸

從剛剛結束的江陳會﹐民進黨製造流血暴力﹐到雲林縣蘇治芬被收押﹐民進黨濫用民粹來看﹐民進黨真是視司法如無務。還好雲林縣檢察長劉家芳向台灣人民證明﹐中華民國還是有像他這樣正直不厄﹐堅決不向惡勢力低頭﹐以捍衛司法正義為己任的檢察官﹐台灣司法制度才不至於蕩然無存。為此﹐台灣人民應該向劉家芳致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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